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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,对全面促进消费、加快释放内需潜力、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具有重要托举意义,也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必然选择

    每年“3·15”前后,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都会引发社会高度关注。今年年初,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将消费维权年的主题确定为“守护安全 畅通消费”,体现出营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、打通消费路上难点堵点的决心。不久前《2020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》发布,测评结果显示,2020年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总体处于良好水平,并连续呈现稳步上升态势。

    在生产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费构成的经济循环中,消费是终点也是新的起点,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意义重大。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明确提出: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,完善质量标准和后评价体系,健全缺陷产品召回、产品伤害监测、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,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。”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,有助于消除消费者后顾之忧,对全面促进消费、加快释放内需潜力、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具有重要托举意义,这也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必然选择。

    近年来,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、中消协等相关组织,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和消费者实际诉求,聚焦解决消费者反映集中、诉求迫切、危害性大、影响面广的消费安全问题,不断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。今年1月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》,明确指出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”,并提出“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”“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”等具体举措。这充分表明,我国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置于更加突出位置,努力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,促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。